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,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,为技能人才评价提供依据,依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,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,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专家,制定了 《工业视觉系统运维员国家职业标准 (2023 年版)》 (以下简称 《标准》)。本《标准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新标准对工业视觉系统运维员职业进行了规范细致的描述,明确了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和理论知识要求。
新标准的出台,为技工院校“智能装备工业视觉技术应用”专业的建设和工学一体化课程的设置提供了新指南、新要求,为工业视觉行业人才培养、人才评价等提供了新依据、新支撑。德创很荣幸参与了该职业标准的最终审核,作为主要审定单位之一,德创将继续为工业视觉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注入强劲新动力。
1.1职业名称
工业视觉系统运维员
1.2职业编码
6-31-07-02
1.3职业定义
从事智能装备视觉系统选型、安装调试、程序编制、故障诊断与排除、日常维修与保养作业的人员。
1.4职业技能等级
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,分别为:四级/中级工、三级/高级工、二级/技师、一级/高级技师。从事智能装备视觉系统选型、安装调试、程序编制、故障诊断与排除、日常维修与保养作业的人员。